公司计划将本次发行所得款项用于营运资金和一般商业用途。
美国万通证券(Univest Securities, LLC)担任此次发行的独家账簿管理人。美国欧洛律师事务所(Ortoli Rosenstadt LLP)担任发行方律师,美国翰博文律师事务所(Hunter Taubman Fischer & Li LLC)担任承销商律师。
此次出售的普通股是根据F-3表格(备案号333-238700)上的登记声明进行的,该声明先前于2020年5月26日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提交了申请,并于2020年7月7日正式生效。这次发行是仅以招股说明书的形式发行的。与此次发行相关并描述其条款的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和随附的招股说明书已于2022 年 6 月 7日向SEC提交。有关此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的电子副本可在SEC网站www.sec.gov下载,或通过联系美国万通证券(Univest Securities, LLC),发送邮件至info@univest.us或邮件收件人:Univest Securities, LLC, 75 Rockefeller Plaza, Suite 1838, New York, NY 10019。
本新闻稿不构成出售要约或购买要约的邀请,也不存在该等要约所在的任何司法管辖区出售该公司任何普通股或认股权证的情况。在根据该司法管辖区的证券法进行注册或资格鉴定之前,任何关于此公司的股票招揽或出售均属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