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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赁款两年未付 被拘留当场履行

    2021-02-19 12:55:06   来源:

    杨芳副院长宣读司法拘留法律文书(拍摄:朱凯)

      近日,岑巩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成功执结了一起租赁合同纠纷,被执行人姚某迫于执行压力当场缴纳4万元案款,并就应履行的余款与申请人羊桥乡某村委会达成和解。村委会代表诚恳的说:“你们法院真是干了件大好事,这么多年,我们的钱总算有着落了,真的太感谢了!”

      在申请人岑巩县羊桥乡某村委会与被执行人贵州某农业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于2017年、2018年租赁申请人土地种植辣木子后,两年未支付租赁费和管理费。申请人向法院申请执行后,经核实,该公司系空壳公司,两名股东黄某忠和姚某没有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出资,遂依法追加二人为案件被执行人,责令其在未足额出资范围内承担责任,并依法扣划被执行人黄某忠银行存款12万元。因被执行人姚某未能到案及时履行,村民们没有及时领到租金,加上正值春节期间,容易造成群体性事件。

      为了化解案件,承办法官在处理完手中案件后,会同执行人员与司法警察前往铜仁市万山区寻找被执行人姚某。在办案法官找到姚某后,其不如实申报财产、也以找不到钱为由没有履行,拒不配合执行。为了有效震慑被执行人,迫使其履行义务,办案法官当即决定将其带回法院,并依法实施司法拘留。当晚,执行法官轮流守候,带姚某到医院做核酸检查、体检等,在即将送进拘留所之际,姚某终于表示悔过,当场缴纳了4万元案款,并就余下应履行的款项与申请人达成执行和解,至此,该案得以圆满执结。(文:刘尧禹、杨通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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