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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威宁自治县“五强化”扎实开展露天矿山全面综合整治

    2020-01-22 15:54:46   来源:贵州网
      近年来,威宁紧守“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以“生态优先、节约集约、属地负责、部门协作、源头治理、标本兼治”为原则,采取有力措施,扎实开展全县露天矿山全面综合整治工作,规范露天矿山开发利用秩序。

      强化思想认识。全县各级各部门紧紧县委、县人民政府安排部署,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突出问题导向,树立目标意识,进一步细化整改措施,逐级靠紧整改责任,逐项卡紧整改时限,做到每周整治任务清楚、每旬整治事项明晰,拉单挂号推动整治,切实把露天矿山综合整治两年攻坚行动纳入重点工作进行调度,按照“集中整治,落实长效,部门联动,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总体要求,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强化责任落实。要求各有关部门把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工作任务放在重要位置,明确主要领导为本行政区域第一责任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分解任务,统筹科学安排进度,防止脱离实际层层加码。按照“管发展的管环保、管生产的管环保、管行业的管环保”原则,强化整治工作责任,严格执行政策要求,形成政府领导、部门协同、透明公开、快速推进的工作局面。

      强化信息畅通。要求各有关部门建立综合整治工作台账,有计划管理,有年进度、季进度和月进度,按照台账督促整治和销号。加强跟踪督办,按照“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对综合整治进行督导检查,对不按整治方案开展整治的,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其加大整治力度,确保整治工作有力有序开展,确保目标、进度、措施等落实到位。

      强化信息公开。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对举报非法采矿的和未按要求停产、擅自生产的,对举报情况进行核实处理,一经查实,给予举报人奖励。对露天矿山综合整治的政策和标准、取缔关闭和整治对象、责任主体灭失矿山修复治理项目以及露天矿山综合整治进展情况,及时向社会进行公示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既不主动退出,又拒不开展矿山整治的露天矿山企业列入矿业权异常名录,情节严重的列入失信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强化追责问责。加强督察督办力度,确保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工作目标、进度、措施等落实到位。对工作谋划不够、推进不力,对行动迟缓的乡镇(街道)和部门实施约谈或问责,对不认真履行职责、滥用职权、失职渎职导致没有完成任务的,将移交纪检监察部门严格实施问责和移交公安机关严格追究责任。(威宁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杨旭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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